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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诊断工具—利用网络通讯分析系统诊断网络故障”抄袭一事申明
2009-07-23 00:34:07
原创作品,允许转载,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 原始出处 、作者信息和本声明。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http://zhouhaipeng.blog.51cto.com/447669/181928
关于“网络诊断工具—
利用网络通讯分析系统诊断网络故障”抄袭一事申明
    首先,在这里给51CTO博友表示歉意,关于“网络诊断工具—利用网络通讯分析系统诊断网络故障”此文,我是转载TechTarget 中国”上的此片文章,并且稍作修改,为了贴切我的系列文章。但是由于我疏忽、操作失误将转载点了原创,为此给各位博友致歉。
    但是我在转载的时候原文并没有注明此文是那个作者发表,我也没有打算寻找原作者。这里是我转载文章链接:
http://www.searchnetworking.com.cn/ShowContent_21909.htm
如果该专业的网站刊登注明原文作者并也会标明“禁止转载”证明链接地址:
http://www.searchnetworking.com.cn/ShowContent_20436.htm
有某些博友自称此文属于他的原创,这点我查看了该博友描述,并未有有力证据说明此文确实属于他原创,单靠嗓门在这里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要拿出有力证据在说也不迟。
    还有此博友声称在我博客留言被删除,我经查实,确有该情况!但是我申明一点,最近两天我一直没有上博客,最近一直忙于一个上市公司的项目计划书和述标PPT,我没有时间的情况下都是我的助手代为管理,(此事我已经向51CTO管理员一休提出证据证明)为此我已经教育过她了。
    但是该博友夸大其词,声称是和我联系过,而且我并没有理会。为此我特此申明我在51CTO的收件箱并未收到这样的信件(这点我已经让51CTO管理员明天从数据库调出数据来证实)。同时我的邮箱和手机并没有收到这样的邮件和手机没有这样的通讯记录(这点由于个人隐私问题不能在博文中公开,我会像51CTO管理员提出证据,如果有怀疑的博友可以向51CTO管理员联系验证。)
从以上截图看来,此博友说话纯属捏造。
    而且51CTO管理员一休知道我的号码之前就换了,该博友在我的博客上和他自己的博客擅自公开发表我的联络电话本身就是不对的,显然该博友说和我联系过,这话难道也是属实?博友们自己可以去想像。(我的联络电话变更时候我之前就通知了51CTO管理员一休,一休可以作证,而且还有证据,不信者可以像管理员证实。)
    这里还要提到一点,该博博友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公开发布我的个人联络方式,这个又属何种性质,这里我想讲难道这位博友,你很有素质吗?该博友在发表博文中屡次措辞有人生攻击、诽谤、侵犯人权的行为,难道这些措辞合适吗,是不是要每一个博友对待、处理事情都要像你学习呢?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你却运用如此如火纯清,鄙人实在佩服!但又不敢恭维!只能引用某部电影的片名:“一声叹息,唉!”(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虑,为何他会有的联系方式,因为我博文团队活动信息发布中在ITPro官方网站有我的联络邮箱和电话,又通过我博客首页的公开的群加入后获得我的QQ号码)
    从以上图片看来该博友已经尝试各种途径和我联系,但是由于我的态度恶劣又不予以悔改,特此发表此文来打着“伸张正义的名号”声讨我,从我前面文字描述看来,该博友有做到和我本人联系过吗?该博友如此确认?唉!历史上有多少这种打着“伸张正义的名号”列子啊,意义何在呢?
     该博友在51CTO公开发表后可能觉得还是不过瘾,而且还找到我们团队的群,加入群后“大闹天宫、高谈阔论”,这位博友,你是否应该静下来思考下,自己的行为、言语是否过于过激,夸张了呢。这里引用一位博友的原话:“至于吗?”。
     这里退一万步讲,就算我是真的抄袭又硬要说是原创,这位博友的在发表的博文中措辞是不是有些过激不当、炒作嫌疑呢?何况事实真相还没有清楚就急于发表评论看法,这又属一个成年人的行为呢?再说我只是因为最近忙于项目,发表文章时候误操作,还不能属于剽、窃行为,有必要这么信誓旦旦、大张旗鼓的吗?该博友居心何在?不错我是博客之星,但是我也是人,也会有失误的时候,为何不能给博客之星多一点宽容呢?难道做上博客之星就不能有失误、犯错的时候吗?古语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唉,为何人与人之间不能多一些理解、宽容呢。此处我引用51CTO管理员和沟通时候一句话:“可能你是博客之星吧。明星不都是老招惹绯闻之类的新闻嘛。”听51CTO管理员和我这么一说,我突然开怀大笑,突感茅塞顿开。之前还想要求该博友公开道歉、走法律途径追究该博友的人生攻击,突然因为此话觉得自己也变得很世俗起来,为何我不能对该博友多些宽容和理解呢?或许整个事情就是一个误会呢?我对自己说:“过去了就算了,计较太多或者生气什么的,最大的受害者是我自己”。我突然想到我以前看到的“国学大师翟鸿燊北大讲国学之大智慧”讲座,觉得自己的心胸真的有些狭隘了,放开、还是放开!给自己和他人多一些宽容、理解!从小就知道理解万岁,这么多年怎么还是做不到呢,惭愧啊我!
    其实自己想想,从51CTO开博以来,发文数篇都得到了各位的博友的认可和支持,为此我感到很开心,因此也不断撰写博文。因为来51CTO开博目的就是为了技术交流、共享,从中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不存在有任何商业目的,我在撰写博文时候也力求严谨的准则,尽量做到无过失,不希望误导博友,给各位博友带来麻烦。其实说真的,我很能体会到51CTO中的博客之星的心酸,撰写博文的时候力求新颖、措辞严谨、涉及到DEMO还要反复实验力求正确,真的不容易。这么多博客之星在这里发表博文是为什么什么?难道51CTO有稿费?还是有金钱的奖励?不是,都不是!本着对技术的分享精神而来、交流而来、乐于助人而来,我在想如果我这个博客之星整天是靠篡改他人文章来发表的,51CTO会给我博客之星的称号?51CTO各位博友能容忍此等事情发生,非要等到这位博友来揭穿“事情的真相”?难道我通过QQMSN、邮件等通讯工具帮助了很多51CTO博友都是为了某一种利益?唉,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还不如多写点文章给杂志、报社或者多做点项目去呢!
    好了不说了,写了这么多。最终就是为了出来澄清此事,还有就是向51CTO博友表示深深的歉意,给大家添乱了、添麻烦了!我也不想那些什么追究不追究的问题了,让这位博友自己去静下心来想想整个事情的经过吧!正如鲁迅先生曾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让我留点时间、留点空闲静心工作。同时对理解我、支持我的51CTO管理员、博友们,真的要说上一句真挚:“谢谢”当然我还会一如既往在51CTO的和各位博友分享技术
周海鹏
2009723日晚2
 

本文出自 “周海鹏微软技术社区” 博客,请务必保留此出处http://zhouhaipeng.blog.51cto.com/447669/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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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01:03:58
不要太往心里去,自称是原作者,又无法提出有力证明。
甚至未经同意公开他人私人信息,人品素质已经有目共睹,相信群众滴眼睛都是雪亮滴。
博主回复:
2009-07-23 14:50:03
由衷感谢你的关心和支持!

2009-07-23 02:01:10
力挺海鹏兄!
以海鹏兄的为人和实力肯定不会去做这种抄袭的事情,至于那位所谓的原作者童鞋,谩骂攻击或公开他人隐私不是解决事情的做法。多个朋友多条路,真心希望大家能多一点宽容与谅解,握握手冰释前嫌。

2009-07-23 02:03:52
呵呵, 这种事情真是笑死我了 怎么会发生在博客之星身上呢?

2009-07-23 02:06:42
我觉得这种事情是应该你们俩约个时间出来吃个饭慢慢协商一下该怎么样处理这种事情才对呀 哈哈!

2009-07-23 02:13:10
哎呀吃个饭花不了多少钱嘛 本人建议最好是你们俩出来吃个饭慢慢协商一下嘛 注意: 在吃饭过程中最好是不要大吵大闹呀 以防万一你们俩打起架来呀! 哈哈

2009-07-23 06:54:01
周老师深夜撰文对此事做了一个全面、彻底的交待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周老师是负责责任的。说句实话,如果真要追究这些本来没什么太大意义的事来的话,我天天找人打官司都处理不完了。在早几年,我发表的网络方面的文章应该是最多的一个了,几乎天天都有(注意不是博客,是正规的文章发表),随便哪篇文章,搜索一下就看到到处都是,有的写明了源始出处,有的还更换了我这个作者的署名,甚至有人于近两年又有人拿人在一些媒体一上发表了。就说我的书吧,网上有多少把我的书扫描成电子版的?包括北大青鸟、超星等多家著名的IT或者媒体机构也曾经把我的好几本书的扫描版公然放在他们网站说他们老师写的,后来我多次打电话核实,他们才承认是放了我的书稿,最后把删除了。哪有这时间跟他们磨啊,还不是删除了就算了。
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如果真是抄了部分内容,虽然说成原创有些不妥,但没什么危害性,毕竟博客中发表文章是不获利的。而且原创作者在网站发表后,如果是正式发表也获得了应得的稿费,也不会影响作者后续的稿费收入。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点我也慢慢看开了。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网上那么侵权的事宜。
支持双方冷静,这没什么大事的,双不涉及到任何名誉和利益。
博主回复:
2009-07-23 14:52:40
感谢王达老师的关心和理解,谢谢!

2009-07-23 07:54:40
博文是相互交流的!

很多时间我自己将自己的东西.无私奉献给人家!

我也未发表...如果他人发表...也没什么!

至少证实了...我还是有价值的...

如果想在社会立不败之地...只有努力向前...努力奋斗!

2009-07-23 08:00:11
拜读博文,总算有个结果了,唉

2009-07-23 09:02:01
一大早的就看海鹏老师的这篇文。
我也先“哎”一声了。
本来想说很多话的,不过,看到最后,感觉没什么有必要说的了。海鹏老师既然已经看开,那么我们只要表示下关心和支持就好了。
至于那位仁兄嘛。。。。“名份”真的那么重要吗?那东西都是别人给的,如果自己非要争个什么的话,似乎“避重就轻”了。
呵呵。在下愚见。(*^__^*) 嘻嘻……

2009-07-23 09:09:07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2009-07-23 09:23:25
转载的内容不能标注成“原创”,51cto博客这一点一直贯彻,很不容易。我希望“抄袭可耻”这个态度还是要坚守并传播的。
博主一开始就对此事做出了道歉,这个态度是对的,勇于认错的人值得原谅。

那位声称是原创作者的,如果你真的是某个人,我会非常非常支持你。可惜,你只是某个利益集团的,而那篇争议颇大的文字不过是一篇为宣传某软件而诞生的软文。这个流程我略知一二,厂商的市场部安排撰写这样技术含量较高的软文,付费的。并传播发表到各个媒体,以影响读者。厂商是很欢迎文章被转载传播的,但最不能容忍的是xx软件这几个字没了。为了这几个字,你们上演这样一出戏,未免太低估群众的智商了。

2009-07-23 09:26:09
一个失误。点错了原创转载。
一次失职。助手维护博客比较机械,当广告删了。
一个误会。那个博友的诉求是在文章中评论了2次;并没有发短消息留言,也没有联系他的手机、邮箱等。
一场争论。原创和转载大家还是非常在乎的,大家愿意把这里维护打造成最后一块原创技术的土地,争论最后有了满意的结果,非常好,促进原创技术的交流,非常好!

2009-07-23 10:15:33
看了原文,颇有感触。
我们绝对支持有技术含量的软文,不管是原创还是转载,只要大家能互相学习和交流,这就达到了目的。
周老师转载此文也许真的是一时疏忽,把转载写成了原创,并略作了修改,以至于被当成了抄袭,造成了这次误会。
如果周老师是原作者,看到你的文章被别人修改并标明原创,在不知道原因的情况下,你又什么感想呢?
所以,建议大家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谈谈(如果有机会的话),说不定还能成为朋友。呵呵!

2009-07-23 13:54:56
保持情绪稳定

2009-07-23 14:51:45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我发表此文也是为了澄清此事,像博友致歉,到此到这里这件事情也就等于结束了!

2009-07-23 15:37:39
过去就让他过去吧~~~

好好把握未来~~

经历这一次~~也让大家都长点经验~~吸取教训~~

人非圣贤,谁能无过~~ 好好振作起来~期待你发表更多的文章·~

2009-07-23 18:52:19
海鹏同志啊,你这是对的啊,就算是原创又如何啊,他的这篇文章我看了,就是科来网络监测软件哎,哪位博主何必这么紧张呢?你应该感谢海鹏同志哎,他帮你了一个大忙了。

2009-07-23 19:05:54
我觉得周老师的态度很好,对待此事挺真诚。不错!

2009-07-23 19:22:29
文章的原创性很重要、同样分享的精神也更重要,如果带着商业的氛围,或许就有些略显有些不协调了!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技术只有交流才会获得更大的提高!

2009-07-24 08:23:44
  可能是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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